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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出售,不销售,不卖,手里米太多,现在转让一个
根据 2024 年 3 月 20 日第 114/2024 号法令,批准 “.ad” 域名注册条例
第五章第十三条 1 域名可以转让给第三方,但须遵守本条例和注册服务机构规定的程序。
此域名也不侵犯 Meta 商标,版权
Meta Group 并不拥有 Metaverse 商标
https://about.meta.com/brand/resources/meta/our-trademarks/
有熟读条例得大佬可以再帮忙看看,要是不能转让,那我也就不转让了
朕不忍看你一人孤独流离,特赐你一生荣华富贵!
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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